在2020年,民丰县保持“三公”经费下降的趋势,将有限的资金用到“保稳定、保民生、保基本”上来。“三公”经费:指自治区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民丰县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公”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5万元;公务接待费103万元。
民丰县财政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