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民丰县2021年中央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添加时间:2021-06-24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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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民丰县中央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4285万元,现将有关资金调整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一)根据和地财农2021]11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4285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严守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2.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下列“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贫困农牧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的开支。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民丰县2021年中央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安排资金

责任单位

1

民丰县项目管理费

民丰县

42.850000

民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安排资金

责任单位

2

民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信贷贴息

民丰县

179.270000

民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3

民丰县叶亦克乡农村垃圾处理项目

民丰县叶亦克乡

118.350000

民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

民丰县叶亦克乡饲草料基地建设项目

民丰县叶亦克乡

170.000000

民丰县叶亦克乡人民政府

5

民丰县叶亦克乡金泉村农村道路改建工程

民丰县叶亦克乡金泉村

196.640000

民丰县交通运输局

6

和田地区民丰县尼雅乡、尼雅镇团结村等4个村2020年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民丰县

626.000000

民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7

民丰县亚瓦通古孜乡兰城村农村道路改建工程

民丰县亚瓦通古孜乡兰城村

150.500000

民丰县交通运输局

8

民丰县尼雅乡农村污水建设项目

民丰县尼雅乡

1200.000000

民丰县尼雅乡人民政府

9

民丰县尼雅镇、尼雅乡和若克雅乡道路建设项目

民丰县

737.000000

民丰县交通运输局

10

民丰县尼雅镇、尼雅乡、若克雅乡渠道防渗工程

民丰县

540.000000

民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1

民丰县叶亦克乡阿依塔克村等3个村2021年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民丰县叶亦克乡

123.580000

民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2

和田地区民丰县2020年萨勒吾则克乡红旗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红旗村

200.810000

民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0903-6750139

             民丰县财政局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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