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民丰县2021年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调减情况公告公示

 添加时间:2021-06-15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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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乡村振兴项目调减资金14.224万元,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一)中央资金

1、根据和地财建〔2020〕120号文件安排,调减资金14.15万元。

2、根据和地财建〔2020〕121号文件安排,调减资金0.074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严守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2.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下列“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贫困农牧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的开支。

三、资金调减情况

民丰县2021年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调减情况

                                                           单位:万元

调减项目名称

调减单位

资金文号

已安排资金

调减金额

合计:

14.3800

14.2240

民丰县安迪尔乡特色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

安迪尔乡人民政府

和地财建〔2020〕120号

14.1500

14.1500

民丰县富民小区圈舍改造项目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和地财建〔2020〕121号

0.2300

-0.0740

 

 

、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0903-6750139

            

 

 

 民丰县财政局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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