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民丰县2021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添加时间:2021-05-01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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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上级下达民丰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5.28万元,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根据和财建【2021】17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5.28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验收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下列“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贫困农牧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的开支。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民丰县2021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投资规模

责任单位

 

1

民丰县2021年阿克塔孜墩林业植物检疫临时检查站项目

 

民丰县

 

5.28

民丰县林业和草原局

    三、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0903-6750139

 

             民丰县财政局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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