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级下达民丰县农业专项资金233.8万元,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根据和地财农〔2020〕62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108.8万元;
2、根据和地财农〔2020〕56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25万元;
3、根据和地财农〔2020〕70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100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1、公正规范,科学合理。公平、合理、规范地分配资金,体现公平与效率。
2、绩效评价,结果导向。建立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绩效评价制度,实行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管理机制。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民丰县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1 |
2021年耕地力保护补贴 |
民丰县 |
108.8 |
民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2 |
2021年和田黑鸡保种场项目 |
民丰县 |
25 |
民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3 |
2021年扶持村集体经济 |
民丰县 |
100 |
民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0903-6750139
民丰县财政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