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02-25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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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和田地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社社〔2021〕7号),现提前下达2021年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49.69万元,用于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支出列入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目,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该项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自治区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为进一步加强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内落实到位的具体项目要填报绩效目标及指标,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地区财政局及地区卫生健康委备案,按要求做好绩效考核工作。

 

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分配表 

 

民丰县财政局

20210224


提前下达2021年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合计

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绩效管理

职业病防治

信息化建设

重大疾病监测

妇幼卫生

民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49.69

4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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