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和田地区地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和地财社〔2020〕133号),现提前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89万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通过一般公共预算下达的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支出科目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二、此次提前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预算指标,专项用于补助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补贴和待遇发放,保障参保对象各项权益。此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为“01自治区直达资金”,此标识必须贯穿资金拨付、支出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8〕21号)相关要求,对照自治区财政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认真做好项目绩效管理,按时做好绩效监控。
附件:自治区财政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分配表
民丰县财政局
2021年02月22日
附件:
自治区财政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人、万元
项目 |
缴费补助资金部分(按每人每年50元标准补助) |
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部分(按每人每月52元标准补助) |
2021年自治区财政补助预算 资金合计 |
2019年城乡 居民养老保 险结算资金 |
2021年 拨付资金 |
直达资金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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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季度 实际参保缴 费人数 |
2021年按0%增 长率测算参保 缴费人数 |
补助 |
城乡居民缴费 补贴资金 |
2020年2季度基础养老金领取人数 |
2021年按1%增 长率测算领取 待遇人数 |
补助 |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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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2×3×50元/10000 |
5 |
6 |
7 |
8=6×7×12×52元/10000 |
9=4+8 |
10 |
11=9+10 |
|
|
民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4926 |
14926 |
100% |
75 |
2063 |
2084 |
100% |
130 |
205 |
-16 |
189 |
01自治区直达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