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级下达民丰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834.05万元,按照民丰县2020年扶贫资金项目库计划表,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一)根据和地财农〔2019〕91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1263万元;
(二)2020年涉农统筹整合资金327.75万元;
1.根据和地财农〔2019〕71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19万元;
2.根据和地财农〔2019〕72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7万元;
3.根据和地财农〔2019〕73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18万元;
4.根据和地财农〔2019〕75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15万元;
5.根据和地财农〔2019〕76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7万元;
6.根据和地财农〔2019〕77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11万元;
7.根据和地财农〔2019〕78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1万元;
8.根据和地财农〔2019〕79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3万元;
9.根据和地财农〔2019〕83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80万元;
10.根据和地财农〔2019〕87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10万元;
11.根据和地财农〔2019〕88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6.89万元;
12.根据和地财农〔2020〕3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2.5万元;
13.根据和地财建〔2019〕203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19.36万元;
14.根据和地财建〔2019〕206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14.3万元;
15.根据和地财建〔2020〕6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18.26万元;
16.根据和地财建〔2020〕8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83.6万元;
17.根据和地财建〔2020〕11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5.3万元
18.根据和地财教〔2019〕105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5.22万元;
19.根据和地财综〔2019〕32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1.32万元。
(三)原渠道统筹整合资金:根据和地财建〔2020〕4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243.3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按照精准使用资金的原则,围绕年度任务、严守现行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2.纳入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下列“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贫困农牧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的开支。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民丰县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1 |
民丰县多胎羊购置以奖代补项目 |
民丰县尼雅镇、尼雅乡、萨勒吾则克乡、兰城乡、安迪尔乡 |
302.3 |
民丰县农业农村局 |
2 |
民丰县叶亦克乡英阿瓦提村农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 |
民丰县英阿瓦提村 |
134.78145 |
民丰县交通局 |
3 |
民丰县若克雅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
民丰县若克雅乡 |
17.16968 |
民丰县交通局 |
4 |
民丰县叶亦克乡叶亦克村-尕旦道路建设项目 |
民丰县叶亦克村 |
323.86727 |
民丰县交通局 |
5 |
民丰县叶亦克乡、尼雅乡农村道路建设项目 |
民丰县叶亦克乡、尼雅乡 |
78.242 |
民丰县交通局 |
6 |
民丰县叶亦克乡渠道防渗工程 |
民丰县叶亦克乡 |
125.92 |
民丰县水利局 |
7 |
民丰县叶亦克乡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目 |
民丰县叶亦克乡 |
127.62 |
民丰县水利局 |
8 |
2020年民丰县若克雅乡阿奇玛村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民丰县阿奇玛村 |
52.4 |
民丰县水利局 |
9 |
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康土砍渠首水毁修复工程 |
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 |
206.66024 |
民丰县水利局 |
10 |
民丰县34个行政村配建垃圾转运站及设施项目 |
民丰县尼雅乡、尼雅镇、若克雅乡、萨勒吾则克乡、兰城乡、安迪尔乡、叶亦克乡 |
221.78936 |
民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1 |
2017年县乡道公路改建项目 |
民丰县安迪尔乡 |
243.3 |
民丰县交通局 |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0903-6750139
民丰县财政局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