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央直达资金相关要求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和地财社〔2020〕112号),现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万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次资金支出科目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二、此次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预算指标,专项用于补助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障退休人员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上述资金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三、此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为“01自治区直达资金”,此标识必须贯穿资金拨付、支出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8〕21号)相关要求,对照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认真做好项目绩效管理,按时做好绩效监控。地区财政局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加强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度补助资金安排挂钩。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6113号)规定,及时报送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反馈单。
附件: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分配表
民丰县财政局
2021年01月22日
附件: 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2020年9月领取 待遇人数 |
本次分配资金 |
2019年中央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结算资金 |
本次实际拨付中央财政 提前下达补助资金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42 |
199 |
-7 |
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