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民丰县叶亦克乡金泉村农村道路改建工程已由民发改字【2020】35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民丰县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该项目位于民丰县叶亦克乡,农村道路建设长2.073公里;公路等级:四级公路;
2.2计划工期为:2021年3月- 2021年10月(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3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梁与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2.3本项目施工标段,具体内容:
项目名称 |
工程所在地 |
长度(km) |
公路 等级 |
工程内容 |
民丰县叶亦克乡金泉村农村道路改建工程 |
民丰县叶亦克乡 |
2.073 |
四级 |
路基、路面、桥梁与涵洞、交通安全设施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同时具备桥梁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其他投标人须已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4 因公路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机械台班费合材料款等债务问题,曾被各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保全的,不得参加投标。
3.5 被列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被限制投标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1年01月19日至2021年1月23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时至 13:3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 (北京时间,下同)
施工标段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提供近三年社保证明、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提供已录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的网上截图、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红公章)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市北京东路48号玉都健身房四楼)处购买招标文件(相关证件必须齐全)。
4.2每个施工合同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00元,参考资料册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如投标人勘查现场时有不明事项,请与民丰县交通运输局联系。
联系人: 阿卜杜艾尼·喀斯木 联系电话:0903-6750070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8日(北京时间,上午)11:00时,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所有投标书应使用汉语编制,一套正本,二套副本。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和田日报》、《民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民丰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民丰县文化西路4号
联 系 人:阿卜杜艾尼·喀斯木
传 真: 0903-6750070
招标代理: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北京东路48号玉都健身房四楼
联 系 人:刘鑫
电 话:18997850777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