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 2021 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12-18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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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地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1 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建[2020]126 号)文件规定,现下达 2021 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 596 万元,具体 支出功能科目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为参照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部 署,民丰县林业和草原局按照资金做好绩效目标的监控。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6]113 号的要求,按月报送《自治区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跟 踪反馈表》。你单位违规使用资金的,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 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 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 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民丰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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