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民丰县关于《民丰县塔拉克勒格萨依河、(渔湖)贝勒克库勒管理范围划定报告》的公告

 添加时间:2020-11-13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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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塔拉克勒格萨依河、贝勒克库勒(渔湖)均为民丰县境内。塔拉克勒格萨依河(特里木河)全长为90公里,流域面积为706平方千米。

    民丰县贝勒克库勒(渔湖)常年水面面积为2.6平方公里。民丰县聘请中工武大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塔拉克勒格萨依河(特里木河)、贝勒克库勒(渔湖)管理范围进行划定并形成报告,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塔拉克勒格萨依河与贝勒克库勒(渔湖)管理范围划定报告进行公告。

 

                       民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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