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我单位委托新疆大域智汇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民丰县叶亦克乡农村垃圾处理项目”(原项目名称为“民丰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
详情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民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903-6752165。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民丰县。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民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宋自虎
联系电话:0903-6752165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大域智汇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范永刚
电话:18167965104
电子邮箱:1509932228@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附件:民丰县叶亦克乡农村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民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