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级下达民丰县抗疫特别国债6000万元,按照抗疫特别国债要求,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根据和地财预【2020】51号文件安排,第一批抗疫特别国债下达资金2000万元。
2、根据和地财预【2020】66号文件安排,第二批抗疫特别国债下达资金4000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1、公正规范,科学合理。公平、合理、规范地分配资金,体现公平与效率。
2、绩效评价,结果导向。建立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绩效评价制度,实行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管理机制。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民丰县抗疫特别国债安排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1 |
民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 |
民丰县 |
900 |
民丰县农村水利局 |
2 |
民丰县城停车场建设项目 |
民丰县 |
900 |
民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3 |
民丰县人民医院PCR核酸检测实验室改造及设备采购经费 |
民丰县 |
200 |
民丰县人民医院 |
4 |
民丰县尼雅水利枢纽工程(第二批抗疫特别国债) |
民丰县 |
3000 |
民丰县农村水利局 |
5 |
民丰县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项目(第二批抗疫特别国债) |
民丰县 |
1000 |
民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0903-6750139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