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卫健委就医疗处置、管理不规范,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监管未做到全覆盖问题已进行整改,现整改情况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置、管理,依法打击私自焚烧、处置医疗废物,违法行为
整改措施:
一、分类收集管理
二、加强对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的管理
三、收集转运管理
四、暂存设施及登记管理
整改情况:1.2019年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均新安装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使用,经检测水质达标。
2.我县所有医疗机构均签订了《医疗垃圾废物处理合同》,并经环保部门协调已保证48个小时内转运。医疗垃圾规范化处置覆盖率100%。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民丰县卫健委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0日-9月16日
受理部门:民丰县卫健委
联系电话:18997659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