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政府

关于环境督察整改情况公示(民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添加时间:2020-09-11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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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就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工作问题和对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问题重视不够问题已进行整改,现整改情况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问题1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工作问题。

整改时限:2018年10月

整改目标:进一步做好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工作,禁养区内严禁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禁养区内现有的各类畜禽养殖场要逐步实行关、停、转、迁。

整改情况:2018年7月由县人民政府批复(民政函【2018】44号),依法对5家养殖场予以关闭、对3家养殖场予以搬迁、对4家养殖区限养,实现畜禽养殖业适度发展。项目审批部门根据本方案严格要求审批程序切实推进全县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问题2:对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问题重视不够。和田地区畜禽养殖发展势头良好,已经成为农民脱贫的重要手段,但全地区没有整体发展规划和污染防治规划。畜禽养殖行业环评制度执行不到位,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滞后。和田地区现有58家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办理环评手续的只有33家,未办理的25家。抽查的9家畜禽养殖企业中,仅3家企业建设了废弃物污染防治设施,其余6家均未建设,存在环境污染隐患。

整改时限:2020年6月底

    整改目标: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行业的管理,优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措施,制定整体发展规划和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按照整体发展规划和污染防治规划加快我县畜禽养殖业的绿色发展,按照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措施要求规范管理畜禽养殖企业,让没有环评的企业做好环评,并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好废弃物污染防治设施,消除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民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已完成整体发展规划和污染防治规划。二是民丰县一家龙头养殖企业已安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三是民丰县7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已办理环评并在生态环境局局备案。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民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0日-9月16日

受理部门:民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联系电话:13899478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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